索泰能源6月22日公告,公司于6月20日收到了全國股轉公司《關于對武漢索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
經查明,索泰能源存在如下違規行為,2015年2月12日索泰能源董事會審議啟動2015年第一次股票發行,募集資金1027.93萬元,于2015年5月22日取得股份登記函。2015年3月16日索泰能源董事會審議啟動2015年第二次股份發行,募集資金1892.89萬元,于2015年6月4日取得股份登記函。經核查,索泰能源在兩次股票發行過程中均存在取得股份登記函前使用募集資金的行為。
索泰能源上述行為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行)》第1.4條,《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南》第1條的規定。股轉公司決定對索泰能源采取要求提供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