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13弘昌燃氣債”的投資者將迎來回售登記期。
然而,該期債券的投資者最近并不好過。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日前從相關人士處獲得的一份文件顯示,信陽市弘昌管道燃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弘昌燃氣”)給“13弘昌燃氣債”的機構投資者發函稱,“每家機構在收取上年度利息后,預計可以獲得本期債券面值6折的本金兌付”,同時還稱,“不接受本方案或拖延時間等待解決是無法實現的。此外,公司也無法兌付受償部分本金然后追索剩余本金的回售要求”,落款時間為2017年6月1日。
6月6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次致電弘昌燃氣,詢問相關文件的情況,但尚未得到回復。
鵬元資信下調評級
“13弘昌燃氣債”是弘昌燃氣于2013年6月20日發行的一期公司債,規模為7億元,期限為7年,其中第四年投資者享有回售選擇權,交易場所包括上交所和銀行間市場,主承銷商為廣州證券。
根據發行說明書,如果“13弘昌燃氣債”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7年6月20日。
按照規定,發行人弘昌燃氣應于6月20日前的第10個工作日發布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債券回售實施辦法的公告。公告發出后,選擇回售的投資者則需在公告期5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
不過,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弘昌燃氣至今并未發出相關公告,前述兌付方案亦未公開發布。
依照弘昌燃氣所發文件,投資者僅可獲得本期債券面值6折的本金兌付,而上述文件的表述亦讓不少投資者感到驚訝。
“公告里公司的態度確實比較‘強硬’,但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一般發改委審批公司債、企業債、短融中票等品種里違約情況比較少的。”北京某券商固收分析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6月6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廣州證券相關負責人,該人士表示對于本期債券僅能兌付面值6折以及今年是否會按時付息的情況“不清楚”,此后則未作出更多解釋。
不過在21世紀經濟報道與機構人士溝通中也獲悉,上述文件的落款名稱為“信陽市弘昌管道燃氣工程有限公司”,與所蓋公章顯示的“信陽市弘昌管道燃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有所出入。
該機構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文件偽造的可能性較低,只能說這家公司不嚴謹。”但上述說法尚未得到弘昌燃氣證實。
4月12日,“13弘昌燃氣債”的評級機構鵬元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發布公告下調債項及主體信用等級,將弘昌燃氣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由BBB+下調為BB,評級展望維持負面;將“13弘昌燃氣債”信用等級由A-下調為BB+,并均列入觀察名單。
這是鵬元資信自在該期債券2016年跟蹤信用評級報告中下調“13弘昌燃氣債”及主體評級后的第二次下調。
更早的3月份,主承銷商廣州證券也發布了相關公告提示風險,包括“發行人已出現債務本息違約,未來債務本息償還風險較大”、“發行人大部分賬戶已被司法凍結”等。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閱其公開信用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4月5日,弘昌燃氣不良和違約債務3筆,余額4935.3萬;欠息4筆,欠息金額905.11萬;關注類保證擔保5.83億元,關注類質押擔保約3億元,不良類擔保1200萬元。同時,因未履行給付欠款本金及補償、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等義務,8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由來已久
2016年7月5日,弘昌燃氣發布債券臨時停牌公告,并表示“自2015年年報披露后,市場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高度關注。”此后,廣州證券、鵬元資信亦相繼做出風險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2月,弘昌燃氣子公司河南源能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源能咨詢”)為“13弘昌燃氣債”追加擔保,且承諾將不超過5億元的現金存放于償債專項賬戶用于償還債券本金足額回售或利息全額兌付的保證金擔保。
但今年3月廣州證券的風險提示公告顯示,源能咨詢承諾的不超過5億元保證金尚有約4.5億缺口,僅于2016年3月11日到位5000萬,且其中4543萬已用于支付“13弘昌燃氣債”2015年年度利息,缺口何時到位尚不確定。
而除了源能咨詢的擔保外,還有河南信陽毛尖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陽毛尖”)提供的資產抵押擔保,但抵押的資產為集體林地使用權以及林木資產,在鵬元資信看來,該項抵押資產的集中變現存在一定困難。
“截至2017年6月6日,弘昌燃氣尚未披露2016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及2017年一季報。自2016年6月后公司經營及資金運轉情況仍為失落的黑匣子。”6月6日,中債資信公用事業團隊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6月末,弘昌燃氣對信陽毛尖和河南金鼎化工有限公司擔保額分別占擔??傤~的70.57%和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