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就有一家掛牌公司在收購過程中,因在收購標的業績預期等指標評估上出現紕漏,被股轉出示監管函。
2017年5月31日,掛牌公司第六元素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富姐給各位捋捋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2015年,掛牌公司第六元素發布重大資產重組公告,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收購收購無錫格菲電子薄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而在此過程中,第六元素聘請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收購標的進行評估:
1、無錫格菲評估值為15367萬元,評估增值率680%;
2、此次收購交易價格確定為1.5億元;
3、收益法下,預測無錫格菲 2015 年度營業收入為 3982萬元,凈利潤為-75萬元,扣非后凈利潤為-75萬元。
但現實是,無錫格菲 2015 年實際實現營業收入1404萬元,凈利潤-1157萬元,扣非后凈利潤為-1199萬元。也就是說,還未達到評估預測金額的一半。
對此,股轉就說了:
1、坤元資產在對無錫格菲盈利預測時,未審慎考慮標的公司所處行業發展階段的經營特點、未來銷量增長率及銷售收入;
2、對無錫格菲電子薄膜科技有限公司經營風險估計不足;
3、估值過程中對石墨烯觸控屏業務市場推廣過于樂觀。
最后,股轉決定對第六元素、坤元評估采取監管談話的監管措施,要求單位法定代表人于2017年6月19日攜帶有效的身份證件到江蘇證監局接受監管談話,屆時一并提交書面整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