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91,3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幣現金(個人股東、投資基金適用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財稅【2015】101號文);QFII實際每10股派1.800000元,對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注:個人股東、投資基金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40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20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二、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權益登記日為:2017年6月2日,除權除息日為:2017年6月5日。
三、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7年6月2日下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北京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投資者R日(R日為權益登記日)買入的證券,享有相關權益;對于投資者R日賣出的證券,不享有相關權益。
四、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于2017年6月5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