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編輯 孫遠之)3月16日消息,去年315,《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正式實施,但是在一年的時間里,依舊有很多電商平臺不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對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周石平表示,發現經營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將依法進行查處,同時將相關處罰信息計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現如今,網上購物成為當下流行的消費趨勢,不僅價格更實惠,寄送也更方便。不過,由于是在網上交易,消費者在收到貨之后往往會遇到貨物不符合描述以及貨物破損等情況,后續要想退換貨更是比較麻煩,有的商家態度還十分強硬,推卸自己應付的責任。
2017年,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實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家工商總局制定了《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并于2017年3月15日起正式開始實施。
周石平稱,在實施的一年時間以來,《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經營者加強自律,維護良好的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不過,即便這樣,當下依舊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一些電商平臺的經營者擅自擴大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范圍。
面對市場上拒不履行義務的情況,周石平指出,接下來會督促電商平臺加強自律,督促電商平臺切實履行消費維權社會責任,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并且,加強消費維權領域監管執法,發現經營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將依法進行查處,同時將相關處罰信息計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想獲取更多財經資訊,請關注財經365!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