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資者訴寶利國際(300135)證券虛假陳述案傳來捷報。原告代理律師之一、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告訴《投資快報》記者,他代理的首批2位寶利國際股民成功獲賠21萬元,目前正在繼續征集索賠。
五大違法行為被頂格處罰
自2015年11月24日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起,到2017年6月8日,寶利國際發布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長達十八個月的等待,寶利國際虛假陳述信批問題終于塵埃落定。
證監會確認該公司有五大違法行為:未如實披露寶利俄羅斯國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設立信息的變更情況。未如實披露與俄羅斯聯邦遠東發展部簽訂的《合作備忘錄》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未如實披露與俄羅斯聯邦公路署簽訂的《俄羅斯聯邦公路署和寶利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合作備忘錄》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自查更正公告》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情況。未如實披露與白俄羅斯國家石化公司及納夫坦煉油公司簽訂的《意向備忘錄》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未如實披露與中航飛機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框架協議》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
證監會指出,周德洪作為寶利國際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全面主管俄羅斯寶利的業務經營,在2015年7月至10月兼任寶利國際董事會秘書期間,對涉及俄羅斯投資項目的最新進展情況等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是對上述違法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永勤在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25日任寶利國際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張宇定,董事徐建娟,2015年10月至調查日止任董事會秘書的王學良,均被認定為其他責任人員。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寶利國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周德洪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陳永勤、張宇定、徐建娟和王學良均給予警告,罰款3萬至10萬元不等。
兩位股民獲賠21萬元
此前,寶利國際披露,2016年12月29日收到了證監會發來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證監會表示,對于上述責任認定,此前的調查已進行充分披露,同時擬決定:對寶利國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周德洪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等;此外,對周德洪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16年12月30日,寶利國際發布公告稱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2017年6月8日,寶利國際發布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此外,周德洪等五人被處警告和3萬-30萬元不等的罰款。寶利國際表示接受證監會處罰,誠懇地向投資者致歉。
根據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今年2月,我們率先代理兩位股民起訴寶利國際,在南京中院主持下,股民和公司已經達成和解,公司自愿支付賠償款21萬元。目前,我們正在繼續征集索賠,公司當時股東約7.3萬人,絕大部分仍在觀望、尚未起訴,提醒符合條件的股民及時參與,切勿錯過索賠機會。”厲律師提示,根據司法解釋,在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11月24日期間買入寶利國際,并在2015年11月25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律師費是風險代理,股民獲賠后再支付。
厲律師提醒,股民索賠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對賬單原件(從第一次買入該股票打印到2015年12月底)、詳細聯系方式。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