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消息,央行貨幣金銀局局長王信在《第一財經》撰文稱,為維護國家貨幣發行權,保障市場交易秩序和金融穩定,我國貨幣當局應結合加密貨幣領域亂象頻發、投機盛行,互聯網積分支付手段屬性日益顯著等實際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強化對各類虛擬貨幣的監測監管。
文章特別提到境外發幣的問題:目前,市場中出現不法人員在境外發行加密代幣,吸引境內人員參與集資和交易的行為。這類行為繞過境內監管開展離岸交易和非法集資,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遏制。
一是應在明確加密代幣管理相關法律適用性的基礎上,盡快制定加密代幣管理法律法規,提高處罰標準和懲戒力度,強化震懾作用。
二是借助技術手段,加強信息監測,組織大型社交軟件提供商開展監測工作,排查、發現、清理和解散加密代幣交易群組和公眾號等,并將相關線索移交公安機關處置。
三是加強跨境支付監測,排查、發現可疑商戶、可疑交易、可疑虛擬貨幣交易場所,一旦發現可疑行為,有針對性地進行清退商戶、攔截交易、停止轉賬服務。
四是強化風險提示和公眾教育,將正確看待虛擬貨幣、理性投資、控制風險等觀念納入反假貨幣宣傳中,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五是推動加強國際政策協調。加密貨幣的運營主體可以快速地從一個司法管轄區轉移到另一個司法管轄區,各國監管政策的較大差異,只會使虛擬貨幣的運營主體從一國轉移到另一國。針對加密代幣的跨境使用和ICO等跨境違法行為,應積極推動國際社會加強國際政策協調,評估采取多邊應對措施。
文中還指出,互聯網積分有商家增強客戶粘性的合理因素,但管理仍存在較大空白,社會上出現了個別跨平臺、跨行業、普遍認同、廣泛使用的互聯網積分產品,如果任其發展,將對人民幣流通秩序造成較大影響。鑒于此,應積極研究建立管理框架,開展監測監管工作。
第一,明確互聯網積分管理的“三條底線”。一是禁止掛鉤人民幣,絕不能和人民幣進行雙向兌換;二是控制使用范圍,互聯網積分的使用范圍須在平臺內部,一些平臺上參與交易的不同法人主體之間不能通用,消費者之間不能相互轉讓;三是限制持有收益,虛擬貨幣自身不可附加任何利息。
第二,建立持續監測框架。對于互聯網積分產品,相關部門應以“嚴密監測、鑒定屬性、分類指導、穿透監管”為原則,密切跟蹤發展態勢,對互聯網積分運行進行有效監控。應在摸底調研基礎上,合理設計監測指標,制定動態監測方案,建立監測管理體系。
第三,探索制定管理規范。相關部門應結合互聯網積分發放企業所屬行業特點,建立監管指標,對積分規模和使用范圍進行合理限定。
應明確互聯網積分的價值基礎和資金來源,杜絕相關企業和互聯網平臺不以實有營銷費用為錨,虛發、超發互聯網積分,杜絕同一集團以跨企業補貼為手段發放互聯網積分。
應明確互聯網積分的交易對象,將其限定在客戶、商戶與平臺的單向交易當中,避免商戶以互聯網積分結算,限制客戶之間的互聯網積分轉讓行為。
相關部門應盡快研究建立互聯網積分管理制度并嚴格落實,對存在個別違規行為的,應會同有關部門停止其業務,責成盡快整改;對于突破底線、違規發行的,要堅決禁止。(來源:鞭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