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6月2日消息,近日發布《關于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自9月1日起,境內發卡金融機構向外匯局報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全部提現和單筆等值1000元以上的消費交易信息。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外匯局指出,當前,銀行卡已成為個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據統計,2016年境內個人持銀行卡境外交易總計超過1200億美元。國內現行銀行卡境外交易國際收支統計主要采用總量統計模式。隨著國際協作中有關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應對稅基侵蝕等要求的增加,銀行卡跨境交易統計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統計數據質量等方面需要進一步提升。
外匯局強調,開展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銀行卡境外使用的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外匯局將繼續支持和保障個人持銀行卡在境外經常項下合規、便利化用卡。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發卡金融機構報送,個人無需另行申報,不增加個人用卡成本,外匯局將依法保護持卡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