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本月,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美國337條款調查中獲得“沒有侵犯原告專利權”的裁決。而前不久,這家公司在另一起“337調查”中也獲得勝訴。至此,騎客在半個月內連贏兩次。曾經關系到整個平衡車產業發展的專利訴訟和中國企業的被動局面也由此出現了轉機。
維權關系復雜
相關企業眾多
“337調查”,幾乎成了中國企業進入美國市場永遠的痛,而且被拒之門外的不只是一個企業,受到打擊的往往是整個行業。很多行業被打壓后在美國一蹶不振,眾多企業銷聲匿跡。中興、華為都曾是“337調查”的被告,現在是平衡車。
自2014年平衡車進入市丑,許多公司紛紛跟進。截至2015年底,約有1000多家公司在銷售平衡車,市場估值達數十億美元。與此同時,市場競爭也引發了法律爭端。
截至2015年底,已有數項與平衡車相關的訴訟被立案,2016年,則有更多的訴訟被立案。兩年間,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立案數十起,涉及數十家公司,均以扭扭車(即平衡車)為調查對象。其中大多數公司是被告,而幾乎每一個原告在另一起案件中也是被告。
美國飛翰律師事務所代表騎客公司應訴了兩起“337調查”案。第一起調查案中,原告美國銳哲公司(“銳哲”)和平衡車發明人陳星主張“陳星專利”,該專利被認為是平衡車專利中最早、最基本的專利。第二起調查案中,納恩博協同旗下美國賽格威公司主張兩項主要針對納恩博產品所用技術的專利。這兩起調查案均涉及大量被告,其中部分還在兩起調查案中重疊。事實上,第一起調查案原告美國銳哲公司,就是第二起調查案的被告之一。
參與辯護的飛翰律師事務所律師印慶余介紹,在這兩起調查案中,原告銳哲和納恩博均向國際貿易委員會請求了普遍排除令。“普遍排除令最有殺傷力,一旦簽發,列入其中的產品不論來源、產地、進口商、銷售商,一律不得進入美國銷售,而且不限于調查中所涉及的企業。”對此,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副局長劉丹陽表示,“美國337調查 針對的是整個平衡車行業”。
5個月內發起3起調查,每次均申請普遍排除令,這種情況非常罕見,“337調查”對平衡車的態度顯得來勢洶洶。
迎難而上
不當鴕鳥
面對“337調查”,多數被告選擇了放棄辯護或簽署同意令,然而騎客則選擇捍衛自身利益,在納恩博初始訴狀并未將其列入被告的情況下,騎客主動要求加入調查案。但在這兩起調查案中,飛翰的表現堪稱神勇,領導其他應訴被告共同抗辯,將案子打到了庭審。
今年7月28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決定不對行政法官的裁定進行復審,調查以被告勝訴告終。8月10日,在納恩博調查案中,行政法官裁定被告沒有侵犯納恩博專利,而且與該專利相關的美國國內產業不存在。
印慶余律師介紹,在這兩起訴訟中,共有30多位律師參與辯護,另外還包括各公司的法務團隊,陣容可謂強大。
騎客在全球有200余項專利與專利申請,擁有強大的專利池,被認為是其能夠率先反擊的資本。騎客自從2015年在美國舉辦的國際消費類電子產品展覽會上一炮而紅,登上會展全球時尚產品排行榜后,訂單供不應求,其中一半以上來自海外。海外的“水太深”,接下來就遭遇了亞馬遜下架、海外專利糾紛等一系列事件,出現高開低走的態勢,甚至整個中國的平衡車產業也隨之陷入困境。
騎客有限公司法務主管李露說,此次涉案的專利是于2014年才剛剛獲得的授權,其有效期至少還有18年。如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真的向所有或部分涉案的中國公司頒布有限排除令,甚至是對所有可能侵權的企業頒布普遍排除令,這對中國公司、特別是在專利上基本沒有反抗能力的國內眾多中小企業來說將是沉重打擊。
值得注意的是,在銳哲發起的“337調查”中,絕大部分被訴對象都選擇了放棄市瞅者不應訴,最終聘請律師積極應訴的中國企業,只有阿里巴巴和杭州騎客。
從結果看,積極應訴的最終都被判“不構成侵權”。在應訴的美國企業中,8家應訴公司中有7家被判“不構成侵權”,由此看出國內企業主動放棄市瞅拒絕應訴并非上策。
印慶余律師介紹,企業應對“337調查”需要投入大量的財力、人力和時間,幾百萬美元的律師費很常見,一旦勝訴也不會取得律師費方面的賠償,因此一些企業采取了放棄應訴的態度。加之,根據“337調查”規則,無論是搜集證據還是宣誓證言對國內企業而言都是非常龐大復雜的工作,對美國法律的陌生,讓國內企業望而生畏,從而采取鴕鳥態度。
業內資深人士指出,如果不應訴,對被調查企業極為不利,可能被認定為是缺席被告。原告對缺席被告的指控將被認定是真實的,其可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對缺席被告立即采取救濟措施,如有限或普遍排除令,禁止令等。即使沒有成為被告,如果調查涉及自身利益,也應以利害關系方的身份參與調查,防止自身利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