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空黃金的投資者有一種觀點:持有實物黃金不產生利息,因此應該賣出黃金換成其他資產。
現實真的是這樣的嗎?
事實上,擁有貨幣屬性的黃金在特定的場景下也會產生利息:比如說借貸黃金。
1989年以來,LBMA(倫敦黃金交易所)為了增加黃金市場借貸利率的透明度,每天都會對黃金的“借貸利率”進行報價,直至2015年才終止這類報價,這個借貸利率被稱之為GOFO。
要了解GOFO(黃金遠期利率),需要知道另外兩個名詞:GLR(黃金衍生租賃利率)和LIBOR(倫敦同業拆借利率)。
簡單的來說,GOFO就是投資者像銀行/商業機構借入黃金所需要的利率;LIBOR常常作為商業貸款、抵押、發行債務利率的基準,可以理解為國際參考的基準利率;GLR則是黃金借貸參考的衍生利率。
圖表家曾在文章《黃金避險好搭檔?為什么說日本遭殃日元不跌反漲》提及,具有避險屬性的日元,由于利率較低,被投資者選擇作為套息交易的標的。
同理,黃金存在標定的租借利率,那么也可以作為套利交易的一環:即由投資者向銀行借入黃金,隨后立刻拋售實物黃金換取高息貨幣(比如紐元澳元),以賺取中間的利息差。
上文提到的GLR=LIBOR-GOFO。這恰是套利行為最核心的機制,賺錢貨幣利率和黃金利率的差價。
舉個例子,假設黃金的借入利率為2%,美元的利息為4%,那么通過上述交易投資者可以直接獲得2%的收益。重點在于,在這筆投資中,投資者理論上沒有動用任何本金(以個人信用/資產抵押借入的黃金)。
穩定的套息交易也存在一定的風險——若黃金價格在投資者借入后大幅上漲,投機者就會遭受一定程度的損失(價格上漲會導致投資者需要花更多的錢購買黃金歸還銀行)。
不過,投資者可以通過其他手段規避價格風險,如購入黃金的看漲期權(行權日與歸還黃金的日期相近),進行遠期互換,或者擬定對賭協議等等。即投資者付出一定的代價對沖潛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