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報道稱,聯想集團(00992)被指在手提電腦中安裝廣告軟件,涉及泄露消費者的個人訊息,初步達成涉資350萬美元(約2730萬港元)的和解協議。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和32名州檢察長指控聯想,指其從2014年8月起銷售的約75萬部手提電腦中,預裝名為Superfish的公司研發的軟件,可根據用戶訪問的網址彈出商戶和產品廣告。
按初步和解協議,聯想不承認亦不否認指控,但須向消費者披露預裝廣告軟件如何運作,并在安裝時申請批準,同時須提供禁用或刪除軟件方法。聯想還須制定軟件安全計劃,并在未來20年由第三方負責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