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資源(01130-HK)公布,茲提述日期為2016年9月2日及2017年3月3日之公佈,內容有關(其中包括)貸款方根據貸款協議向借款方提供本金額為500萬港元的貸款及根據補充協議延長貸款協議還款日期至提款當日起計365日。
貸款方與借款方已于2017年9月1日(交易時段后)訂立第二份補充協議,以進一步延長貸款協議還款日期至提款當日起計730日。貸款已于2016年9月2日提取,利息:貸款之本金額每年9%。
借款方股份于聯交所主板上市,主要從事投資控股,而借款方的附屬公司的主要業務為提供綜合業務軟件解決方案、買賣上市證券及流動營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