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不可能的“共享女友”,也橫空出世了。當然,此處的“女友”不是真人,而是“娃娃”。
據報道,某情趣電商近日推出了“共享女友”項目,用戶在線下單后支付8000元押金,即可以一天298元,或三天、一周、包月形式租到娃娃。業務上線后,還在北京熱鬧地帶三里屯搞起了地推。結果來得出其不意,去得也很迅速——它很快遭到派出所以“涉嫌低俗”為由的罰款和驅離。
有個詞叫“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有種行為叫“貌似正經地惡搞”。是的,說的就是“共享女友”。乍看起來,它從模式論證到推廣,都有模有樣,瞄準的是荷爾蒙經濟,看中的是日益巨大的宅男市場,可這儼然從一開始就是沖著制造“雷點”去的。
在以共享單車為代表的分時租賃業務擴充了共享經濟內涵后,“共享”確實成了個“筐”。但靠譜些的共享經濟模式,不只是會抓用戶痛點,還能遵循一條:租賃成本遠低于擁有成本。也只有租比買下更劃算,用戶才會想要“使用權”多過“所有權”。試想,如果騎一次共享單車成本跟買一輛單車差不多,干嗎還要租共享單車?
“共享女友”卻故意逆勢而為:雖然號稱是豪華配置,可在共享汽車都允許“信用分代替押金”的情況下,高昂的押金和租用成本,分明就沒指望有多少用戶。
更何況,在諱言性和講究衛生的現實語境中,就算其標榜衛生有保障,也難改情趣產品消費須絕對隱秘化的事實。這也決定了,有些東西注定不適合“共享”。更別說踩中監管紅線的風險。
作為新三板掛牌企業的商家在做“商業模式可行性論證”時,對此恐怕不會不知道。但就像共享馬扎就差寫上“蹭熱點式營銷”幾個大字那樣,“共享女友”玩的或許就是概念,而不是“情趣經濟搭車共享經濟”;商家要的不是市場占有率,而是借此低成本賺吆喝,搞品牌露出。到頭來,只要高調登場的它刺激到了大眾眼球,它就贏了。(原標題:“共享女友”玩的就是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