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9月8日,上交所新聞發布會上就可轉債和可交換債相關業務規則答記者問。為配合中國證監會可轉債和可交換債的發行方式調整,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業務辦理指南》,經前期公開征求意見并完善后,于今日正式發布實施。
上交所指出,本次調整的目的是解決可轉債和可交換債發行過程中產生的較大規模資金凍結問題,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將現行的資金申購改為信用申購;二是建立網上信用申購違約懲戒機制;三是減少網下發行的保證金繳納金額;四是統一可轉債和可交換債發行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