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9月1日從環保部獲悉,關于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巡查工作的通知印發,旨在督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巡查時間是2017 年9 月15 日至2018 年1 月4 日。
方案主要任務為,督促“2+26”城市各級黨委、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決策部署。督促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 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既定目標,督促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攻堅方案》)各項工作任務。督促落實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
方案確定工作內容包括,對環境保護部交辦給各市及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環境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并對前期已完成整改的問題適時開展“回頭看”,嚴防問題反彈。配合強化督查工作,督查《工作方案》及《攻堅方案》各項任務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并督促解決新問題。走訪相關職能部門,通過查閱相關資料以及座談、現場核實等方式,了解大氣污染防治相關工作部署、落實及監督檢查情況。情列席市及縣(市、區)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量化問責規定環境保護內容的黨委常委會和政府常務會,了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問題整改和責任落實情況。
同時,環保部還制定量化問責規定,規定指出,納入量化問責的強化督查或巡查整改落實情況包括2017 年9 月及之后每月,環境保護部強化督查或巡查交辦問題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問題數量;2017 年10 月及之后每月,環境保護部強化督查或巡查新發現的涉及“散亂污”企業整治不力、電代煤和氣代煤工作不實、燃煤小鍋爐“清零”不到位、重點行業錯峰生產不落實等4 方面問題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