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8月8日下午,南京市政府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2017年南京住宅建筑成品住房交付比例達到30%以上,到2020年,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以上,住宅建筑成品住房交付比例達到50%以上。
所謂“裝配式建筑”,是指一項建筑工程至少有30%的建筑構件,不再是現場澆筑制作,而是由專業的工廠制作好,搬運到工地再進行現場搭建拼接,工程周期因此會大幅縮短,買房人會更快拿到新房。《通知》指出,要積極推進區域內新建總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項目、總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或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項目應采用裝配式建筑。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建設用地的,應當根據規劃建設要求,將裝配式建筑相關指標要求在土地劃撥批準文件或協議出讓合同中予以明確。
對采用裝配式建筑達到第四條相關具體控制指標要求的項目或建筑單體,給予不超過相對應地面以上規劃總建筑面積2%的獎勵,獎勵面積部分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建筑單體預制裝配率不低于50%且成品住房交付的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商品房項目,可在其基礎施工完成、裝配預制部品部件進場并開始安裝時提前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制部品部件投資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額,納入進度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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