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銀監會今日發布的《關于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開業的批復》顯示,在商業銀行新設債轉股實施機構相關管理辦法出臺之前,債轉股實施機構將可以從事四類業務。
7月20日,中國證券網已報道了建信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下稱“建信投資”)獲得銀監會批復開業的消息。銀監會今日公布了該批復的詳細內容。
批復顯示,同意建信投資有限公司開業,該公司注冊資本為120億元人民幣,全部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資。
在高管任命上,谷裕出任建信投資董事長;張明合出任建信投資執行董事、總裁;劉廣良、劉興華出任公司非執行董事;修琦出任公司副總裁兼首席風險官;江飚出任公司副總裁兼首席市場官;謝海玉任公司副總裁兼首席投資官。
批復還指出,在銀監會關于商業銀行新設債轉股實施機構相關管理辦法出臺之前,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應按以下業務范圍開展業務:(一)突出開展債轉股及配套支持業務;(二)依法依規面向合格社會投資者募集資金用于實施債轉股;(三)發行金融債券,專項用于債轉股;(四)經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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