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應用于互聯網金融區塊鏈的新玩意才積攢了不少小白,就可能要被系上籠套。有的主流ICO平臺已宣布停止一切業務,監管風暴將至。不過,數年來互金熱點蜂起,如果被管住的只是ICO,人們很快會把激情投向另一個名稱新奇的發財或破財機會。需要被管住的,是整個“打地鼠”平臺。
我國整體上仍是一個金融高度管制的國家,基本格局還是民營企業從銀行貸款難、證券發行入門難求,甚至今年以來股市定向增發再融資也更困難。資管產品中的各種嵌套、通道,多是融資需求在監管夾縫中艱難求生的結果。
對未經批準的民間集資即“非法集資”的打擊尤其嚴厲。但令人稱奇的是,由于種種機緣,互聯網金融卻得以以創新為名,異軍突起,幾乎涉足各種融資,席卷大量資金。它們名稱高新酷炫,卻往往和實體經濟脫離嚴重,零和性更強,“韭菜”的財富更多流向的是少數互金玩家。
所謂ICO,指發行比特幣等數據幣,供認購者拿真實貨幣認購。有經營者辯稱這只是發售一種數字化物品,有如銷售電子游戲裝備。但人們購買數據幣,并不是為了想要幣的使用價值,而是追求交換價值。若拿錢買幣,再去購買商品服務、投資企業,于私是多此一舉,于公是規避非法集資監管。假裝以貨易貨,相當可笑。
倘若希望購買數據幣存在手里等升值賣出,則有一更嚴重問題。數據幣不是證券,證券依賴特定管理人(如公司經理、基金經理)的努力而增值,而數據幣沒有內在客觀價值,只是一種價值尺度。認購數據幣更像是炒賣外幣,是用一種價值尺度去兌換另一種價值尺度。投資者賭的就是未來各種幣會比人民幣值錢。在現實環境下,這顯然挑戰了監管紅線。
此外,比特幣等各種幣的數字安全性并未獲得檢驗。平臺被攻破盜幣,已不算新聞。當投資者知識下限被拉低、往往不知道也不在乎自己買到的是啥玩意之時,平臺經營者給客戶空洞的投資憑證、空氣幣,自家卷款潛逃,亦成為互聯網理財界的套路。
我國投資者賭性不低,卻高度缺乏認賭服輸精神。只準收益高,不準風險高。越是非傳統的投資領域中,這種反差越明顯。故而各種互金泡沫破滅給穩定帶來的負面因素,必須為社會管理者所重視。
筆者一直主張,不僅是對ICO,對整個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都應該趨嚴。互聯網的金融創新的神話實屬過度渲染。破壞性試驗已經幾年,較之源于金融業的創新(如貨幣基金),源于互聯網新規的創新對金融業有何功勞,至今是筆糊涂賬。
部分利益相關者還往往拿遠大目標的璀璨,來遮蔽現實路徑的泥濘。人類智識的局限、人類性格的弱點、多主體復雜互動下的信息不對稱、市場競爭固有的失敗率等等,都意味著金融風險的巨大而難以消弭。
也許未來很美好,但現階段的成就還不足以顛覆金融監管的正當性。大數據不等于大量有用的數據,更不自帶有用的分析結論。區塊鏈充其量是一種精致的具體技術,對分布式數據存儲的革命性也遠不如上世紀發明的復印機。ICO亟待監管,花樣百出的互聯網金融業更亟待嚴于“老套”的傳統金融業的監管。(原標題:繆因知:應予嚴管的不僅ICO,更是互聯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