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如何讓退市制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讓市場上那些不再適合上市的公司從資本市場上退出,這是監管層一直在努力做的事情。盡管如此,退市難問題還是一直存在。
退市難,難在哪里?對于這一問題,業界的討論很多,歸納起來,有兩點:其一是利益關系錯綜復雜,牽一發而動全身;其二是不成熟的市場及其投資者對退市概念股炒作充滿預期,甚至期待有加,間接造成退市難,同時,投資者對退市問題認識存在誤區,認為退市的公司就是不好的公司。
如何化解這兩個問題,讓退市制度真正發揮其作用?筆者認為,首先就是要把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給理順。
這一問題,筆者此前在與多位業內人士交流過程中,都有被提及。比如,一般來說,能夠上市的公司相對來說都是該行業內的翹楚,是當地的龍頭企業。這就可能會造成一個問題:地方政府存在天然的“護犢”傾向,認為轄區內的上市公司退市,面子上會過不去。
要破解這一問題,就要打破地方政府的“面子”問題,要坦然面對上市公司退市。在筆者看來,那些不符合條件的公司在資本市場上長期不退,被市場各方所詬病甚至唾罵,這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所以,與其讓市場各方所唾罵,不如坦然面對。
化解退市難的第二個問題,就是要引導投資者對退市的認識。這里面又包含三個方面。其一,就是讓投資者不要對退市概念股充滿炒作預期。
分析認為,在現行退市制度執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連續三年業績虧損的財務條件以及暫停上市一年、退市整理期等緩沖條件,在一定程度上給了上市公司和投資者一些希望、博弈的空間。投資者會認為,上市公司會為第三年實現盈利或者恢復上市進行資產重組,這個過程中便容易滋生概念炒作,上市公司也可能存在玩弄財技的可能,這些緩沖環節也讓一些上市公司仍舊占據著寶貴的上市資源。
其二,不少投資者都認識到了退市的重要,也明白退市對中小投資者保護的意義。可每每到了退市關口,卻都阻力重重,包括持有垃圾股的投資者也不希望退市,擔心更大損失落到自己頭上。
要解決這一問題,投資者需要學會自我保護,一方面投資者要懂得用腳投票,另一方面要樹立法律維權意識。
其三,就是要打破投資者存在的“退市的一定就是壞公司”的這一想法。在不少人眼里,“退市”是個負面色彩很重的詞,認為公司經營成功的重要標志是上市,一旦退市,就意味著經營不善、弄虛作假、違法亂紀、資不抵債等。
其實不然。退市可以分為主動退市和強制退市兩大類。其中,主動退市包括“上市公司因新設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獨立主體資格并被注銷,其股票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則退出市場交易”等八種情形。由此,我們不難發現,其實主動退市的并不是“壞公司”。
在一個成熟的市場里,退市不過是順理成章的事情。股市進入有門檻,退出亦當有標準。如果一個市場只進不出,自然就失去了生態平衡。如今,退市制度再次被監管層在不同的場合反復提及。
這一制度或將會有“新的動作”,讓利益相關方不再心存僥幸,讓市場有明確的退市預期,把沒有特例的退市制度執行到底。(原標題:今日視點:把退市制度執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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