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對于信托,大家并不陌生,普遍認為投資門檻比較高(通常在100萬人民幣以上),收益比一般理財產品高一點(6-12%)是一種理財產品。而在歐美香港等地,信托是一種遺產規劃和財富傳承的工具,并非一個理財產品和投資工具。在具有不同法制的國家中,信托的定義是有差異的。
內地與香港信托的比較
內地《信托法》第二條,有非常明確的法律層面的定義: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從本質上來講稱之為“代人理財法”,實踐中的功用,也大體于此。
而英美及香港的信托,則完全不同:信托是一項衡平法(Equity)上的義務,用以約束受托人(Trustee)為了他人,一般稱為受益人(Beneficiary)的利益來處理在受托人控制下的財產,稱信托財產(TrustProperty)。
通俗一點來說,信托是資產傳承當中非常重要的法律工具,對于資產高或是有特別考慮的客戶來說,遺囑雖然可以明確資產的歸屬,但是信托,可以決定資產何時,何地,以怎樣的方式分配給單個或幾個受益人。把受益權和擁有權分開,是設立信托的初衷。
香港信托為何倍受青睞
隨著內地第一代富豪超過半數已進入50歲,家族信托開始引起重視,香港信托市場則憑借更多元和更專業的環境吸引了眾多高凈值人士。
香港作為世界先進的貿易、商業和金融中心,其完善的法律體系、高效的金融開放市場、極具競爭力的商業環境以及較低的稅率,成為吸引內地高凈值人群的重要原因。
香港完善的信托法賦予香港擁有良好的隱私保護、資產保護。此外,稅收策劃和財富管理建立起的種種優勢,讓香港成為一個適合建立信托的理想平臺。
香港的信托業不僅能提供多元化的產品、專業化的服務,更重要的是,香港信托業擁有雄厚的實力和豐富的成功經驗做堅強后盾。可以為不同的高凈值客戶提供個性化的方案。獲取更多財經資訊,請隨時關注財經365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