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華東某信托公司投資總監日前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近期大多數信托公司都停止了新設有中間級的結構化證券信托,通過信托計劃變相加高杠桿配資的路基本被堵上。不過,該人士認為,從近期監管政策導向上看,對于非結構化凈值型主動管理類證券投資業務的影響尚不大。此外,他還表示:“同業非標影子銀行業務,比如一些傳統政信、房地產融資類信托也受到比較明顯的限制。”
金融業者指出,經過前幾年的高速擴張,信托公司的業務規模或在2018年迎來拐點,管理規模甚至可能會出現萎縮。但從長期來看,新的外部環境有助于提升信托行業資產管理能力和風險防控意識,促進信托行業健康穩健發展。中國銀監會信托監督管理部主任鄧智毅日前撰文指出,信托業要實現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充分發揮信托制度靈活性的優勢,但也要審慎把握創新方向,避免走上利用信托制度優勢開展簡單低端的通道業務、充當監管套利工具的老路。
配資業務收緊
所謂的“證券投資結構化產品”通常分為優先級和次級兩部分,優先級部分主要由銀行募集,而次級部分是由企業或個人自有資金構成,能使次級投資者的融資規模擴大。
上海某信托公司的信托經理稱,來找信托公司作為劣后級資金要求配資做股票的,一般是私募機構,也有個人投資者。信托公司一般不深究他們的資金從哪來、是誰的。信托公司近乎是“通道”,有時候也會幫這些機構找點錢,做成有中間級的信托計劃,僅此而已。信托計劃成立之后,買賣哪些股票是投資顧問(通常由劣后出資人擔任)的事。對于這類產品,信托公司只是收取千分之三到四的管理費。管理費的多少多數情況下與信托計劃的規模有關。資金和具體投向,除了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范圍外,都與信托公司沒關系,信托公司也不承擔股票下跌的任何風險。當然,如果這些股票下跌觸及平倉線,信托公司有權下達平倉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