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造假,在上市公司是常有的事兒,而在保險業也偶有發生。9月19日,保監會對弘康人壽就下發監管函,喊話表示不滿,投資性房地產算法不對!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回爐再編!提交整改報告僅給一周時間。9月20日就是大限。對于弘康人壽,可謂時間緊,任務重。
9月19日,保監會向弘康人壽下發了監管函。內容是這個樣子:
弘康人壽報送的2017年2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子公司江蘇安科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將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廈由固定資產調整為投資性房地產,并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經審查,該項資產公允價值計量不符合償二代監管規則和會計準則規定,評估增值依據不足。依照《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九條,現對你公司提出以下監管要求:
一、責令弘康人壽對江蘇安科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廈采用成本法計量,對投資性房地產不得使用公允價值計量。
二、責令弘康人壽重新編報2017年2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并于9月20日前通過償二代監管信息系統報送保監會。
弘康人壽應當高度重視,認真整改,強化內部償付能力管理,提高依法合規意識,確保償付能力報告編報真實完整,并于9月20日前將整改報告報送保監會。
從落款來看,為9月13日。這也就是說,保監會給弘康人壽留下整改并提交報告的時間僅有一周。
弘康經營指標 智慧君帶你一起看看弘康人壽二季度末的成績單: 凈利潤為-1736萬元,而一季度末則為3673萬元。三個月就實現了虧損。 凈資產為10.596億元,而一季度末則為10.811億元,出現了縮減。 核心償付償付能力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180%,比一季度末提升26個百分點。 凈現金流為-6.83億元,而一季度末則為11.69億元。 弘康人壽對于公司面臨的流動性風險,擬采取的改善措施為:1、加強流動性監測;2、回購業務操作;3、必要時采取出售資產的方式。 回溯歷史 曾記否,保險業歷史也關于投資性房地產是否適用于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保監會曾做出過處罰。那就是正德人壽(現更名為君康人壽)。那還是在2014年。 保監會《監管函〔2014〕8號》披露,正德人壽在土地使用權的交易以及相應的會計處理中,通過“政府補貼資金”和“其他應收款”項目虛增實際資本。 而正德人壽向監管機構報送的2014年1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卻高達182.7%,原因就在于該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估值處于持續增長狀態。從2013年報看,正德人壽去年以11.2億元的成本投資房地產,年底估值已增值到20億元。 采用公允價值法對房地產投資進行估值,意味著體現在財務報表里的投資性房地產數據,是通過按現行市場價值評估后確定的。 2014年6月5日,保監會發布《關于清理規范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產評估增值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 《通知》)。根據《通知》,“保險公司以物權方式直接持有的、且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以及“保險公司通過設立或入股項目公司間接持有的、且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為本次清理范圍。 《通知》顯示,保監會將對保險公司報送的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逐項審核,對不符合會計準則和償付能力監管規定的,將責令公司調整會計報表賬面價值和償付能力報表認可價值,并區分問題性質確定是否對以前各期償付能力報告進行追溯重述。 對于已經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通知》要求“以2014年3月31日賬面余額為基準,不得再確認新的評估增值”;對于采用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則“不得改用公允價值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