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信托產品一直以低風險、高收益的固定收益類產品受到穩健投資者的歡迎。同時,由于信托產品的隱形剛性兌付特性,普遍認為信托投資者整體上投資風格比較保守。
事實上,信托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不僅要了解項目的風險,也要了解自己的風險承受力。
銀監會對信托產品的投資者設置了一定的門檻,合格投資者才能投資。具體如下:
1、投資一個信托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2、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3、個人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信托投資專家提醒大家,信托公司依據信托計劃文件管理信托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投資者承擔,只有當信托公司因違背信托計劃文件、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而造成信托財產損失的,才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仍由投資者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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