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關于“通道業務”的表態引發熱議,作為通道工具之一的信托再受關注。
信托業協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末,信托業規模已經跨入20萬億。不過業內人士直言,不應單純看信托資產規模,應注意到新增規模中主動管理類信托較少。數據顯示,2016年信托業新增規模中有約74%來自于被動管理類業務。
信托通道業務受到關注,一方面在于其可能存在的風險;另一方面在于被部分機構用作規避監管的手段,也正因如此通道業務規模在不同的監管體系下可能呈現出“蹺蹺板”現象。
一般而言,當證監會體系下的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受到嚴監管時,銀監會體系下的信托規模通常會呈現快速增長,因此本次證監會表態是否對信托業構成利好也值得關注。
不過多數業內人士認為,未來這一“蹺蹺板”現象或難以持續。中建投信托北京投行部總經理袁路認為,未來統一監管是大趨勢,“證監會嚴格監管可能對信托沒有什么影響。”
另有業內人士認為,證監會延續了去年以來對通道業務的嚴監管態勢并未變化,去年信托通道業務的快速增長主要與基金子公司面臨資本約束、規定銀行理財投非標只能對接信托等實際利好因素有關。
新增事務管理類占比95%
目前“通道業務”并沒有統一的規定。業內普遍理解為,資產和資金“兩頭在外”的業務。“比如銀行通過單一資金信托給項目貸款,資金、項目均來自于銀行,這就是標準的通道業務。”一家中型信托公司高管稱。
該高管進一步表示,一些集合類信托項目也可能是通道業務。“根據相關規定,保險資金只能投集合,比如1億規模信托產品,9900萬資金來自保險資金,然后關聯方出資100萬,這是集合信托,但本質上仍然是一個通道業務。”
目前通道業務規模并沒有專門的統計口徑。不過事務管理類信托、被動管理信托均為觀察口徑。
信托業協會數據顯示,2016年末信托資產規模為20.22萬億元,相比2015年增長3.92萬億元;同時2016年末事務管理類信托規模為10.07萬億元,相比2015年規模增長3.76萬億元,增長近六成。這意味著2016年新增規模中95%均為事務管理類。
據了解,事務管理類信托業務包括資產證券化、配資、家族信托、消費信托等諸多內容。“通道業務與事務管理類信托并不等同,不過兩者之間有較多重疊,原因之一在于,事務管理類風險計提系數低,通道業務大多被劃分至事務管理類信托。”華融信托研究員袁吉偉稱。
另外一個觀察口徑在68家信托公司年報中。百瑞信托統計顯示,2016年68家信托公司共新增實收信托財產規模為12.46萬億,增長率為38.42%。不過新增規模中主動管理類信托較少,在全部新增信托規模中的占比僅為26.11%,這也意味著,2016年信托業新增規模中有約74%都來自被動管理類業務。
“2016年信托業規模增速很高主要由于通道業務大幅增長,新增主動管理類信托業務反而有所下降,從而導致信托項目凈利潤都出現不同程度下降。”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員李永輝稱,“由此可見,信托公司主動管理能力仍有待提高,傳統業務模式的轉型仍然任重道遠。”
“今年增速下滑會比較明顯”
一般而言,通道業務低風險、低收益,不過個別項目風險并不低。
2016年報中部分信托公司披露了通道業務風險,一家中部地區信托公司稱,報告期末存續風險信托項目6個,其中銀信合作類項目4個。而即便作為“通道”,信托公司也經常會作為被告出現在裁判文書上。
“雖然信托公司開展通道類業務是一種事務管理行為,發生風險時嚴格執行轉移策略,但仍然有必要建立清晰的風險管理對策。”陜國投信托三部副總經理王碩稱。
他認為,通道業務存在的風險包括,底層資產違約導致的信用風險、受托人的操作風險、受托人的合規風險。并據此提出了四大對策:對底層資產風險適度評價、優選抗風險能力強的委托人、嚴格控制管理風險、堅守合規風險管理底線。
“信托的風險核心在于履職和處置,但形式上都表現為合同的嚴密性。比如合同上涉及到信托履職的問題,把需要做的、不需要做的都明晰,履職上的法律風險就沒有了。”前述中型信托公司高層人士稱。
目前信托業整體風險可控。2016年末信托業不良出現回落,不良率為0.58%。伴隨著信托業保障基金有效運行、中國信托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正式揭牌,加上之前已經成立的履行行業自律職能的中國信托業協會,形成了多層次、多維度的信托業風險防控體系。
目前更受業內關注的是,證監會持續嚴監管是否利好信托業?
“我覺得對信托利好有限。因為現在金融業去杠桿,上游的資金來源本身就在調整、收縮,下游的通道業務機會其實不多。”前述中型信托公司高層人士稱。
華融信托研究員袁吉偉稱,證監會自去年以來就已不鼓勵發展通道業務,尤其是非標通道業務,近期相關表態并不是新政策。所以,自去年下半年以來,通道業務回流信托跡象明顯。今年不一樣地方在于監管整治更嚴格,包括“三套利”等文件,相關通道業務需求萎縮。“今年增速下滑會比較明顯。”
需要說明,其實銀監會也并不鼓勵通道業務,尤其是規避監管的通道業務。銀監會信托部主任鄧智毅此前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專訪時表示,信托公司要摒棄“速度情結”和“規模意識”,特別不要以做通道、加鏈條等“脫實向虛”的方式來實現快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