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信托子公司監管制度有利于規范子公司設立和運作行為,這也符合統一監管的思路,長期看有利于信托公司專業化發展,目前信托子公司設立監管已經收緊。相信相關制度出臺后,子公司設立數量會有較大增長,同時也需要做好子公司定位和運營發展。
近年來,監管層鼓勵信托公司設立專業子公司進行專業化發展,目前很多信托公司已經設立了PE、資產管理等專業子公司,引起關注!
伴隨資管機構統一監管呼聲日漸高漲,作為其中一部分的信托專業子公司的頂層監管制度設計也在快速推進。記者從相關業內人士處獲悉,相關部門正醞釀推出信托專業子公司相關管理辦法,目前正處在加緊調研和探討階段,待各方面成熟后適時推出。
公司對監管層擬推出信托專業子公司監管新規非常重視,上周公司高層還專門開會,未來可能還將組織專門人員進行研究。新設信托子公司窗口的打開,勢必快速增加公司的相關業務。
目前,信托專業子公司主要分為四類,即PE子公司、基金子公司、國際業務子公司、財富管理子公司。據了解,相比發行信托計劃,信托公司更適合通過PE子公司拓展一級市場業務。首先,在PE業務中,IPO是最為重要的一種退出方式,但由于政策規定,股權投資信托計劃卻無法通過IPO實現退出,因此通過設立專業子公司才能合法合規。其次,在目前信托公司業務體系下,通過專業子公司可為相關業務人員制定更為合理的薪酬激勵制度。
基于此,包括中信信托、平安信托、中融信托在內的多家信托公司早已布局專業子公司,成效顯著。3月20日晚,香港上市公司中國宏橋發布公告稱,中信信惠國際資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信惠)將認購公司配發的新股。如果此事順利完成,中信信惠將成為中國宏橋股東,持股不超過該公司發行后股本10%。再以中融信托為例,2011年,其全資PE子公司中融鼎新獲批成立,2014年中融鼎新增資至10億元,目前中融鼎新又投資設立了以資產管理、國際業務、互聯網金融三大類業務領域為主的十余家專業子公司。
不過,業內人士指出,在監管缺位的情況下,行業的野蠻生長勢必引致重重亂象。比如子公司、孫公司、重公司關系復雜,未來要如何實現陽光化、是否并表管理等,涉及很多問題。
新規將對子公司設立條件、流程、治理等進行規范。新的管理規定會解決子公司適用監管定位問題,或者與信托公司統一并表監管,或者單獨制定監管標準,前者可能性更大。統一監管制度出來后,這種套利空間會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