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法制辦30日就《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旨在進一步規范私募投資基金活動,保護投資者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國務院法制辦在征求意見稿的說明中指出,近年來,我國私募基金行業快速發展,但也存在以私募名義變相公開募集資金、部分私募基金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不規范等問題,有必要制定專門的行政法規,為規范私募基金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據。
征求意見稿突出風險防范和投資者權益保護,緊緊圍繞防范風險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目標,以規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的行為為著力點,抓住資金募集、投資運作兩個關鍵環節,作出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同時,堅持適度監管,發揮行業自律和誠信約束作用,在有效規范行為的同時,保持市場活力。
為發揮基金行業協會的行業自律作用,征求意見稿規定,管理人、托管人應當加入基金行業協會,按照規定報送私募基金投資運作基本情況和運用杠桿情況等信息;基金行業協會應當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受理投資者投訴,進行糾紛調解,及時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
社會公眾可以在2017年9月30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原標題:我國擬修訂條例規范私募基金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