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證監會通報了“老鼠倉”執法情況,工銀瑞信交易室副總監胡某因“老鼠倉”非法獲利4200萬元,此前上投摩根原基金經理唐建、博時基金原基金經理馬樂、中郵基金原基金經理厲建超、交銀施羅德原基金經理李旭利均因為老鼠倉被證監會查處,有媒體認為是處罰不到位所致。本欄卻認為,老鼠倉的根源在于公募基金行業的制度先天不足。
現在的公募基金行業,每一個基金都必須要在基金公司旗下運行,基金公司再聘用基金經理打理基金,基金經理的收入主要是相對穩定的工資收入和比例相對較低的獎金,那么一旦基金利潤很高的時候,基金經理卻沒辦法從基金收益中獲得較高的分紅,于是矛盾的心態就此產生,基金老鼠倉也就在基金經理的心中醞釀。
基金公司也沒辦法,按照基金契約,基金公司向基金投資者收取基金資產的一定比例作為基金管理費,本文暫且按照1.5%的比例計算,假如基金凈值一開始是10億元,那么基金公司每年能夠收取1500萬元作為收入,如果基金經理投資順利,10億元的凈值又賺到了10億元,基金凈值變為20億元,此時基金投資者獲得了10億元的投資收益,但是基金公司只能獲得3000萬元的管理費收入,于是基金公司對于基金經理開立老鼠倉也并沒有很強的防范積極性。
這樣的管理費計算方式,不僅鼓勵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開立老鼠倉,而且還鼓勵基金公司抱團取暖。當股市行情不好的時候,公募基金也會采用很高倉位持股,因為沒有持股就沒有管理費收入,但為了使持股的價值不受到損失,于是基金公司抱團取暖也就成了常態。
私募基金經理很少聽說老鼠倉,這主要是他們的制度更加先進,私募基金經理只有在基金獲利的情況下才能得到收入,如果基金發生虧損,基金經理是無法獲得收入的,甚至還要自己賠錢,而且在私募基金獲利很高的時候,基金經理將能獲得巨額的分紅收入,一般來說,私募基金經理獲得的收益率越高,他自己能夠享受分紅的比例也就越高。
正是因為私募基金的管理費收取和基金經理收入的方式與公募基金差別巨大,于是才有了私募基金可能出現巨虧,卻不會出現老鼠倉的現狀。此外,私募基金經理的過往業績對于自己未來的職業生涯也有重大的影響,故私募基金經理開老鼠倉無異于自殺。
假如公募基金行業的營收規則能夠發生轉變,向私募基金學習,那么公募基金將能夠滿足基金經理按照比例分紅的需要,一旦基金經理可以通過正規渠道滿足自己的物質需要,那么他們將不會再冒險開立老鼠倉,否則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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