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8日記者從證監會官網獲悉,近日,在中國證監會召開的《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培訓視頻會上,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強調:“有個別貨幣基金,規模巨大,規模已經超過了比較大的銀行的個人收益。對此,不僅要適用普遍的流動性管理規定,還得適用特別規定。”
據投資快報報道,李超在會上稱,規模小的貨幣基金對整個行業構成的影響不大,但是規模大的要有點閃失,一家也能構成系統性風險,“不用點名大家都知道是誰”。因此對系統重要性機構,要特別嚴格遵守要求。“機構本身要高度關注自己的流動性風險,千萬不能抱僥幸心理。”
北京商報報道,李超在會上還透露,當天已經簽署了流動性管理規定,目的是要管控貨幣基金可能的潛在的流動性隱患。據悉,《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將于本周五發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