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票據“空轉”是銀監局風險排查的重點,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循環開立無真實貿易背景的承兌匯票并辦理貼現,套取保證金,虛增存款和中間業務收入的情況;是否存在通過組合運用賣斷、買入返售、買斷轉貼等方式,將票據在資產負債表內轉移出去逃避信貸規模管控、賺取買賣差價的行為;是否存在違規配合客戶辦理無風險敞口、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業務進行套利導致資金在銀行體系空轉等行為。
面對監管升級,不少商業銀行調整了票據業務策略:合規第一、利潤其次。于是,個別企業的票據成為銀行“規避”的對象。王旭表示,這段時間,銀行同業之間基本形成默契:××集團的票不能收,西北地區某公司的票也不能收。“這兩家公司的票有兩個特點:一是票面金額特別大,二是基本不能提供真實的貿易背景。說白了,他們開票就是為了融資,這種票基本一查一個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