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監管部門對于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規則作了修改,對廣大普通投資者來說,最關注的恐怕是限價這一點。
定向增發作為再融資的一種方式,始于上世紀末。在這之前上市公司的再融資,主要是通過向老股東實施按比例配股來進行,由于全體股東均獲得相應的配股權,因此盡管配股價格通常較市場價要低不少,但是大家還是樂于接受。特別是對社會公眾股東來說,客觀上還起到了攤低持股成本的作用,因此那時上市公司搞配股的話,往往被視為利好。
不過,出于增加再融資規模、引進新的機構投資者,以及提高再融資效率等方面的考慮,后來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轉而選擇定向增發作為再融資的主要方式。近十年來,已經很少再有上市公司搞配股了。定向增發的特點在于,它是以非公開的形式,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股份,這樣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實際上也就面臨一個股權不得不被稀釋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定增價格就變得較為敏感。
按照原來的規定,定增價格可以較市價有一定的折扣,而且確定價格的時間基期也比較靠前,一般情況下所形成的價格就會比較低,這樣自然對老股東利益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而且這些定增股票一旦解禁,對股價的沖擊也是很大的。因此,雖然定向增發會增強上市公司的實力,為其開發新的業務提供條件,但基于不同的利益考量,特別是圍繞定增價格,市場各界還是存在一定的分歧,而在這過程中,社會公眾股東顯然是處于弱勢地位。反過來,定向增發則成了部分大資金獲取低風險收益的主要場所,由此還形成了一種較為完整的套利模式。
應該說,上市公司定向增發,作為公司的一種籌資行為,只要有合理的投向,能夠取得良好的收益,是應該得到鼓勵的。但這里的前提是建立在充分市場化基礎上,特別是定價,如果通過人為制度設計得以實現較低價格發行,客觀有違于公平原則,同時也很容易導致尋租行為的出現。也因為這樣,監管部門在幾年前就提倡定向增發實現市價發行,但由于不是強制性要求,絕大多數公司都沒有采納。
而隨著定向增發規模的不斷增加,這方面的矛盾也就越來越突出,以至于市場上發出“定增猛于虎”的夸張說法。其實,理性地說,如果定增價格實現了市場化,那么對公司的全體股東來說都是合理的,相互之間也就不存在利益沖突,其籌資方面的優勢自然能夠得到相應的發揮,而對股價等方面帶來的沖擊也會弱化。
這次修改后的定增新政,明確定增價格參照基期為發行日,這樣一來就大大提高了價格的市場化程度,客觀上就是明確了市價發行的原則,這樣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投資者對于定向增發的擔憂,通過興利除弊,讓這種再融資模式能夠有更好的發展。
人們注意到,定增新政公布后,市場普遍反響是很積極的,投資者感到自身利益得到了保護。這也說明,一條符合市場實際的政策,是一定會得到投資者認同的,而推進市場化的舉措,也是解決各類矛盾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