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交建”)近日在證監會網站披露招股說明書,公司擬在深交所公開發行6500萬股,發行后總股本為6.45億股,保薦機構為長江證券.
據招股書披露,新疆交建本次IPO計劃募集資金8.40億元,投于購置設備提升施工效率產能技術改造項目和補充路橋工程施工業務運營資金項目。
公開資料顯示,新疆交建的主營業務為公路、橋梁、隧道、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的施工、勘察設計與試驗檢測,以及路橋工程施工主材料的貿易業務。2014-2016年,新疆交建分別實現營業收入30.08億元、23.48億元和23.11億元,同期凈利潤為8156.51萬元、1.74億元和1.73億元。
新疆交建業務區域和客戶相對集中。據了解,新疆交建在新疆地區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占同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約分別為88.95%、81.28%、78.48%。新疆交建還表示,由于路橋施工行業特點,公司主要客戶大多為各地政府授權投資的業主單位,業務區域集中的同時也導致客戶集中度較高。據了解,報告期內,新疆交建前5大客戶銷售額占當期公司銷售總額的比重分別為63.12%、58.93%、53.19%。
招股書顯示,2014-2016年末,新疆交建應收賬款賬面凈額分別為7.22億元、7.51億元和8.74億元,其他應收款(主要是向業主繳納的各項保證金)賬面凈額分別為 6.17億元、6.25億元和4.20億元。新疆交建表示,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對方大多為政府部門或政府授權投資的業主單位,其信用度較高、違約風險較小,但特殊情況下不排除業主推遲付款、甚至無法支付的可能。
中國網財經記者還注意到,新疆交建曾因逾期辦理納稅申報等,而受到累計20次行政處罰,處罰單位為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地方稅務局、烏蘇市國土資源局等。此外,新疆交建還有與高東、林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三起糾紛尚在審理。
股權結構方面,新疆交建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新疆國資委,直接和間接方式合計持有53.89%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