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車油耗、新能源雙積分政策再次征求意見6月13日,工信部發布關于《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繼去年9月份后工信部再次對此政策征求意見。我們認為,征求意見稿的下發意味著該政策離落地再進一步,但具體時間表仍有待跟蹤。
積分抵償方式及新能源積分比例未變,純電動乘用車積分細化我們認為,新能源汽車積分決定了未來每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的下限,而油耗積分則是彈性因素。
相比前一版意見稿要求,油耗負積分仍可通過本企業結轉的油耗正積分、產生的新能源正積分、受讓的油耗正積分、購買的新能源正積分四種方式抵償,而新能源負積分仍只能通過從其他車企購買的方式抵償;2018至2020年乘用車企業的新能源積分比例依然分別為8%、10%、12%。
不同之處除了對年產或進口乘用車小于2000輛的小規模車企油耗標準降低需滿足的條件放寬外,主要體現在純電動乘用車積分的細化。相比前一版的對區間內續航里程車型給予相同積分,新版不同續航里程的純電車型將獲得不同新能源積分,續航里程越長積分越多,上限為5分。此外,滿足一定電能消耗量的車型還將獲得1.2倍的積分優惠。
雙積分政策從供給端驅動,解決新能源汽車的長期發展問題今年來,隨著補貼政策調整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逐批發布,新能源乘用車上量迅速。根據合格證數據,今年1-5月我國免購置稅目錄車型合格證數達11.6萬輛,同比累計增長182%。政策調整的陣痛期過后,在油耗壓力及未來油耗、新能源雙積分政策的驅動下,新能源乘用車有望駛入增長快車道。
需要指出的是,該政策對行業的影響不僅僅在于“量”,更多在于“質”。
該政策解決了新能源汽車的長遠發展問題,使得行業由超額補貼拉動轉向供給端拉動。同時,該政策及新能源補貼政策提升了行業門檻,對車企技術等核心競爭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行業競爭格局或因此發生巨大變化。
投資建議政府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思路已由補貼超額利潤轉向了覆蓋成本基礎上疊加微量、合理的利潤補貼,長遠來看,油耗、新能源雙積分或類似政策的推出將在供給端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新能源汽車投資視野上,投資者應該更加重視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市場化驅動力。17年是新能源汽車行業盈利再均衡的過程,短期來看,市場對新能源汽車環比數據非常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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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示:汽車行業景氣度低于預期;新能源汽車政策不符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