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0.1%。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征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征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后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由于我國兩家交易所不同的運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記、統一托管”,所以此費用只在投資者進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費用,深股交易時無此費用。2015年8月新修訂的過戶費為:0.002%,即股票成交金額的十萬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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