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市場從事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均應事先明確指定一家證券營業部作為其委托、交易清算的代理機構,并將本人所屬的證券帳戶指定于該機構所屬席位號后方能進行交易的制度。該制度從1998年4月1日起實施后,投資者如不辦理指定交易,上交所電腦交易系統將自動拒絕其證券帳戶的交易申報指令(B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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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基礎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