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掛牌證券的交易,采用投資者通過證券營業部和交易席位申報委托、集中競價、自動撮合成交的方式。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前市): 9:15至 9:25(集合競價時間)
9:30至11:30(連續競價時間)
下午(后市): 13:00至15:00(連續競價時間)
雙休日和上證所公布的休市日休市。
競價方式
上證所目前采用的競價方式為電腦集中競價,即由電腦交易主機接受投資者的委托買賣指令,然后撮合成交。
競價又可分為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競價成交原則
上證所市場所有的證券交易均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競價成交。
所有的買賣申報由電腦交易主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并通過上證所的衛星和地面光纜通訊系統,即時將行情向市場公開。
開盤與收盤
每個營業日開市后,某種證券的第一筆成交價為該證券的開盤價;當日的最后一筆成交價為該證券的收盤價。
目前上證所A股股票、基金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B股和債券的開盤價以連續競價的方式產生。
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證券首日上市,一般以其上市前公開發行價作為前收盤價和計算漲跌幅度的基準,但是不受價格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
上證所對上市交易的證券成交價格,通常實行隨行就市,自由競價。在認為必要時,可對全部證券或某類證券采取價格漲跌幅度限制。
目前,上證所對所有的A股、B股和基金實行10%的漲跌幅限制。對特別交易股票實行5%的漲跌幅限制。對特別轉讓股票實行5%漲幅限制,無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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