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股收益指每一普通股份究竟含有多少凈利潤(稅后利潤)。理論上認為,該指標越高越好。其計算公式是:每股收益=凈利潤÷年度末普通股股份總數將上表中有關數字(下同)代入每股收益計算公式:每股收益=3236790÷345210000=0009(元)計算顯示:該公司每股收益屬于一般。
此外,有的公司在公布每股收益時有2個指標。一是按加權股本計算的每股收益;另一個是按期末總股本(即全面攤薄)計算的每股收益。這是因為股本變動是影響每股收益的。比如稅后利潤是100萬元,股本分別為1000萬和1500萬,則算出的每股收益是不一樣的。一個得01元,一個得0067元。因此,股本必須要確定。由于上市公司要發生送股、配股、增發等擴股行為,因此股本的變動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采用什么方法解決呢?這就有了加權法和全面攤薄法。
所謂加權法,即將公司送股、配股的時間考慮進去作為權數來計算每股收益。全面攤薄法,即直接按期末的總股本作為除數計算每股收益。
加權平均每股收益(EPS)的計算公式:EPS=P÷(SO+S1+Si×Mi÷MO-Sj×Mj÷MO)P為報告期利潤;SO為期初股份總數;S1為報告期因公積金轉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數;Si為報告期因發行新股或債轉股等增加股份數;Sj為報告期因回購或縮股等減少股份數;MO為報告期月份數;Mi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報告期期末的月份數;Mj為減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報告期期末的月份數。
比如某公司4月份送股為17132178股,5月份配股為21750000股,如果6月底需計算股本變動情況,那么,4月份距6月份差2個月,所以送股的加權股本應為17132178×2/6。5月份距6月份差1個月,所以配股的加權股本應為21750000×1/6。如果公司原股本為85660893的話,那么到6月底公司的加權總股本為:85660893+17132178×2/6+21750000×1/6=94996619(股)如按全面攤薄法計算總股本就不這么復雜,全面攤薄每股收益=報告期利潤÷期末股份總數。只需將公司原股本與公司送、配股(不管什么時間)相加即可。如上例總股本為:85660893(原股本)+17132178(送股)+21750000(配股)
=124543071(股)由此看出:兩種計算方法得出的總股本是不同的,因此每股收益也就不一樣,所以要有加權法和全面攤薄法兩種方法計算每股收益,這樣可以更全面地反映公司的每股收益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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