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發證券資管研究員兼投資經理陳捷、原廣發證券分析師韋海生,利用廣發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未公開信息謀取個人利益,被判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據悉,韋海生利用6賬戶趨同交易超16億虧損近2400萬。
在廣發證券內部調查陳捷違規行為后、證監部門調查前,陳捷為了掩蓋事實、規避調查,將證券賬戶內的資金分別轉至李某甲、謝某丙、馬某乙、陳某戊等人的銀行賬戶,再通過多次取現、過橋轉賬等方式取回;韋海生則將用于交易的筆記本電腦丟棄在珠江中。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年初下達《判決書》,被告人陳捷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韋海生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