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樂視更名新樂市重整旗鼓準備繼續出發,不料涉及樂視上市的多名發審委委員被查,樂視被爆出IPO涉嫌財務造假,面臨此情況的樂視會因此次事件退市嗎?
11月1日,樂視網相關負責人對媒體記者表示,目前樂視網業務正常開展。她同時表示,說到底就兩個結果,要么加速退市,要么加速進錢。她認為無論哪個結果,對樂視真正破局都不是壞事。
可能退市?
多位發審委委員被調查的消息,引發了外界對于樂視網可能會退市的擔憂。
有媒體報道,被帶走調查的發審委委員包括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副主任會計謝忠平,以及北京天圓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孫小波。這二人皆參與了樂視網的IPO發審審核。公開資料顯示,參與樂視網IPO審核的另外五位發審委委員分別是浙江天健東方會計師事務所王越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中心副主任付彥、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朱增進、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張云龍以及上海眾華滬銀會計師事務所李文祥。
樂視網的IPO發生在七年前。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6月10日,樂視網的IPO在第33次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上獲得通過。2010年8月,樂視網成功上市,募資7.3億元。樂視網的招股書顯示,其IPO的保薦機構為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由北京市信利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而審計機構為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引發樂視網可能會退市的法律依據在于《證券法》第175條。該條款指出:“未經法定的機關核準或者審批,擅自發行證券的,或者制作虛假的發行文件發行證券的,責令停止發行,退還所募資金和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并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樂視網的IPO擔憂此前已有征兆。
2014年12月1日,原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局長李量被提起公訴。檢察院起訴書就顯示,李量利用擔任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發行審核一處處長、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樂視網等9家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幫助,共計接受賄賂693.6萬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案件定性的是受賄而非欺詐。目前也尚無官方聲明證實發審委委員接受調查與樂視IPO相關聯。
長城證券收購兼并部總經理尹中余對媒體記者表示,行賄本身并不構成退市的可能,但如果樂視當初的IPO有財務造假,造成重大違規、欺詐發行,樂視網就有退市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