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央行周一午后宣布,代幣發行融資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應當立即停止。
央行聯合網信辦等七部委發布的公告稱,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是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今年上半年,隨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價格持續飆升,中國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大量涌現,投機炒作盛行,加大了金融風險。
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7月份發布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通過ICO獲得的融資金額已超過傳統VC投資,ICO累計融資規模達人民幣26.16億元。
央行公告宣布,即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做出清退等安排。
央行還規定,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同時,公告還表示,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也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
公告稱,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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