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國企改革推行三年來,步伐一度趨于緩慢,國資委原本對央企寄予引領改革的期望,但央企自身改革進展并不算理想。在此背景下,國資委將央企進行了重新分類,但與之前的分類有較大差異。現在國資委按照經營形態重啟央企分類,將為102家央企明確改革方向,成為央企改革的助推器,改革擴容已箭在弦上。不過專家指出,未來央企考核標準如何制定,這次如何避免以往歸類籠統的問題,都需要國資委慎思。
分類擴容
據國資委6月3日消息,國資委新聞發言人彭華崗在日前舉行的新聞吹風會上介紹,未來央企將主要分為實體產業集團、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三類,這與2014年底國資委提出將央企分為商業競爭類、特定功能類和公益類的分類方式有較大差異。
有分析指出,在國資委本次提出的央企分類中,實體產業集團屬于首次出現,在國資委給出明確定義之前不好判斷,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側重在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推動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側重提升商業類企業的國有資本運營效率,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
在我國102家央企中,國有資本投資運營試點央企僅占了10個席位,比例并不算高。不過業界透露,在百家央企重新分類之后,改革擴容已箭在弦上。2014年7月15日,國資委公布了第一批國企改革試點名單,當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選定中糧集團和國投公司兩家。去年7月,我國再度公布國企改革試點名單,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試點新增了誠通集團和中國國新兩家試點,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也擴容至神華集團、寶武鋼、中國五礦、招商局集團、中交集團、保利集團6家企業。至此,我國國資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已有10家。
截至2016年底,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各級子企業公司制改制面達到92%,其中,東方電氣集團、中廣核、上海貝爾3家企業全面完成了公司制改革,中國國電、中國一重、中國鐵建、建筑設計集團、中國航信、武漢郵科院、華僑城集團7家中央企業二級及以下子企業全面完成改制。省級國資委監管企業改制面超過90%。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截至2016年底,已有顯著成效。中央企業集團及下屬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含參股)占比達到了68.9%,上市公司的資產、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在中央企業“總盤子”中的占比分別達到61.3%、62.8%和76.2%。省級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及各級子企業(合并報表范圍內)混合所有制企業占比達到了47%。中央企業二級子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占比達到了22.5%。截至2017年3月底,126家省級國資委監管的一級企業集團層面完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石油、天然氣、電力、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行業和領域,選擇19家企業開展重點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實現了向社會資本放開競爭性業務。越來越多的競爭性企業在混改中進一步調整股權比例,促進企業形成了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
收緊明晰
在瘦身健體、體質增效方面,國資委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加快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步伐,取得了積極成效。中央企業壓縮管理層級、減少法人戶數工作開展以來,截至今年4月底,中央企業累計減少4240戶,壓減比例8.13%。按照三年壓減20%的總體目標,2017年要減少法人單位8%。2016年完成171戶“僵尸企業”處置和249戶“特困企業”治理任務,實現減虧增效512億元、妥善安置富余人員12萬人,對中央企業實現收入和效益恢復性增長、扭轉效益下滑局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此次將央企重新分類,業內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分析稱,央企分類是一切改革的基礎與前提,但是以前國資委按照功能對央企分類,這樣會導致大部分兼具商業性和公益性的央企分類籠統,無法起到實際作用,導致央企對自身定位和改革方向不明晰,改革進展緩慢。現在國資委按照經營形態重啟央企分類,將為102家央企明確改革方向,成為央企改革的助推器,改革擴容已箭在弦上。
“此次將分類做改變,是一個質的改變,過去央企以行業為依托,而現在的運營不再局限于行業,反而更能從宏觀方面進行發展。”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管理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崔長林向北京商報記者解釋道,目前央企大部分處于獨立運營的局面,重新分類有利于防止腐敗滋生,監管在收緊,也更加全面。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以中糧集團為例向北京商報記者舉例稱,按照原有分類,中糧集團屬于公益類央企,在對央企考核時主要以社會效益為主,但在新分類中,屬于10家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之一的中糧集團將被分至投資類或運營類。按照彭華崗介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側重在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推動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而運營公司則側重提升商業類企業的國有資本運營效率,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專家表示,無論中糧集團被重新歸為哪一類,考核的側重點都將有所改變,而隨著標準的變動,央企發展將更有針對性與積極性,國資委對試點成績的總結與評估更加方便,隨著新分類的落實,可以預見的是,央企改革擴容也將加速推進。
促進提升
國務院此前公布《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有專家指出,本次國企改革試點工作中,把國有資本的投資和運營分開,正是對這項要求的踐行,而這也是當時國企改革中最大的亮點之一。李錦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所謂“管企業”是指過去國企由各級國資委管人、管事、管資產,現在要向“管資本”轉變,是指國資委保留所有權,但不再全權管理運營。“這個轉變,實質上是國企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有利于優化國有資本的布局結構。”
崔長林表示,此次分類的發布,對于央企的條條框框會有所增加,監管趨嚴,總體來說有利于國家經濟的發展。與“一帶一路”會有所掛鉤,未來不排除會有一個專門的領導小組進行統籌,央企進行統一管理也符合我國的經濟模式,對于央企改革也有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