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召集各區管理部門和15家共享自行車企業負責人,聽取共享自行車投放和管理的意見建議,經研究決定并下發通知,暫停在北京市新增投放共享自行車。各共享自行車企業均表示理解和支持暫停新增投放的決定。
下一步,北京市交通委將牽頭出臺鼓勵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并制定相關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和系統技術與服務規范,建設監管與服務平臺,建立和完善承租人信用體系。市區兩級政府部門將根據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劃及停放秩序狀況,進行總量調控。
上海、廣州、深圳、武漢等11個城市已暫停共享自行車新增投放,加強共享自行車總量調控和秩序管理。(原標題:北京市暫停共享自行車新增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