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編輯 錢多多)商品房的產權有40年、50年、70年,這些不同產權年限的房屋有什么區別?什么樣的房屋是40年產權?什么樣的房屋是50年產權?什么樣的房屋是70年產權?聽起來就已經很容易混淆了,更不用說將它們分清楚了。
一、為什么房屋產權會有40年、50年、70年之分?
大家都知道,房屋產權包含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意思就是,房子永遠都屬于你。但是土地使用權有40年、50年、70年之分,意思是房屋所在的這塊土地是國家的,國家只是將這塊土地出讓給你一段時間,你只有這塊土地的使用權,如果土地使用權的時間到了,國家是要收回這塊土地的。
二、40年、50年、70年產權分別對應哪些房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時間根據開發類型分為:商業用地40年、工業用地50年、居住用地70年。也就是說商業性質的房屋產權為40年,工業性質的房屋產權為50年,居住性質的房屋產權為70年(除有特別規定的城市)。
三、房屋產權年限怎么計算?
這里就要注意啦,40年、50年、70年產權的開始時間并不是你拿房產證的那天,而是開發商拿到這塊土地使用權的那天。例如:開發商2011年拿到這塊土地,房子在2015年建成完工,購房者是在2016年買的房,那么問題來了,購房者的房屋產權哪一年到期?是2016+70=2086年嗎?當然不是!房屋產權到期的時間是:2011+70=2081年。
四、房屋產權到期后怎么辦?
去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正式發布,這是我國首次以中央名義出臺產權保護的頂層設計,進一步強化了產權保護的法治化路徑。
國務院已經要求有關部門作了回應,就是可以續期,不需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當然,也可能有人說,你們只是說,有法律保障嗎?我在這里強調,國務院已經責成相關部門就不動產保護相關法律抓緊研究提出議案。想獲取更多財經資訊,請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