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編輯 錢多多)經常聽身邊買房子的朋友討論,買房子是買一個70年的大產權的呀,還是買一個40年或者50年的小產權的呀?
相信不少購房者都有這樣一個誤區,以為70年的就是大產權,不是70年的就是小產權。其實,大產權小產權的區分關鍵并不是年限問題。
現階段,我國的土地產權被國家承認的一共只有兩種:
第一種:住宅類,指的是專供居住的房屋,它包括別墅、宿舍,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也不包括托兒所、病院、療養院、旅游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第二種:非住宅類,非住宅居住房屋。它包括辦公用房、商辦類用房、車庫、廠房、倉庫等,其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40年或50年。
這兩種房子,在社會屬性上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大產權,而真正意義上的小產權,其實指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鄉產房。
不過要說住宅房產和非住宅的房產平起平坐,那肯定也是不太現實的。
一般非住宅的房產一旦用于居住的話,還是有很多常見的弊端,比如:商水商電、沒有燃氣;貸款最多只能貸十年,甚至只能全款;不能落戶;孩子不能擁有和70年產權房子一樣的上學指標。不過要說好處那也不是完全沒有的,現在除北京外,大多數地區對于這類房產還是沒有限購政策的,而且總價會比一般的住宅低很多,也算是剛需的首次置業之首選。
這里有一點需要格外提醒的是,若是在京買非住宅類的房產置業的話,一定要用個人名義來買!
公司名義來買的商辦類房產,相比個人名義買,每年會額外多繳納一定比例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更加嚴重的是,2017年3.26政策之后,以公司名義來買的商辦類房產再次出售的話,就只能賣給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了!有資質購買的人群被大大縮減,再次出售也一定賣不上高價!想獲取更多財經資訊,請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