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么說吧,單單房產就有七八十套,都是高檔樓盤的,包括排屋據記者,前來做夫妻財產約定的當事人男方是某房產開發商。
夫妻來結婚十來年,男人從一個項目經理做起,一直做到了身家好幾個億的房產公司老板。男人在外頭應酬多,后來就有了比較親密的姑娘,事情很快被老婆知道了。老婆的意思是,你再三心二意,我跟你離婚。
男人這數億身家都是婚后打拼下來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70多套房產不過是其中一部分,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數家公司的股權等。一旦女人執意離婚,財產就會分走一半的。何況男人對婚姻不忠誠的表現還有可能少分財產。
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一旦離婚,男人的公司將無法再正常運行。
所以,兩人跑來做“財產約定”——“夫妻名下共有的70多套房產都歸女方一人所有,男方對這些房產不享有任何權利。”,下面附屬的是長長的房產清單。
長沙一已婚男與情人簽訂忠誠協議:其妻訴至法院決贈與無效
但正如上面所說的,違反法律的約定,是無效的。
日前,據《瀟湘晨報》報道,長沙一已婚男為確保情人不變心,竟與她簽訂了一份承諾書:未經其同意禁與其他男性發展親密關系,否則收回贈與財產。之后,為了討情人歡心,男子開始大筆轉賬,甚至豪贈房產。正當兩人感情愈見濃烈時,妻子發現喊了“停”,一紙訴狀將兩人訴至長沙市天心區法院。
47歲的蔣某在長沙開了一家公司,妻子黃某則在國外陪小孩讀書。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蔣某認識了時年25歲的女子唐某,為了穩定這層關系,蔣某與唐某簽訂了一份忠誠協議簽訂,約定:“男方與女方共同相處的歲月里(最少五年),女方不得未經蔣某同意與其他男人發展親密關系,否則男方有權收回贈予唐某的房產等貴重物品。”在簽訂協議后,蔣某甚至給女方買了一套房子。
事情很快被蔣某的妻子黃某發覺,她見丈夫如此“大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送給情人,一氣之下將丈夫和唐某起訴至天心區法院,提出了確認蔣某對唐某的贈與行為無效等訴訟請求。
天心區法院審理后認為,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應相互忠實,有配偶者不得與他人同居。蔣某與唐某簽訂的承諾書約定了雙方婚外同居的不正當男女關系,違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規定,亦不合于社會公序良俗要求,系無效的民事行為。判決確認被告蔣某2013年9月至2015年4月期間無償贈與被告唐某34.2萬元的行為無效。
后來,唐某還提起上訴,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駁回唐某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原標題:男子70多套豪宅全部公證到老婆一人名下!只一個要求)想獲取更多財經資訊,請關注財經365銀行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