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和供應體系,經北京市政府批準,9月20日,住建委會同市有關部門聯合發布《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17〕16號)(簡稱《辦法》),《辦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實施。
發展共有產權住房,作為北京市加強住房制度頂層設計的落地政策,是深化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是完善住房供應結構,支持無房家庭解決住房剛需的長期制度安排。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的出臺,標志著北京市“保基本、分層次、廣覆蓋”住房供應體系進一步完善,引導居民形成梯級消費理念,加快構建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符合首都特點的住房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全力推進住有所居目標實現。
對于下一步安排,北京住建委指出,今后五年北京市將完成25萬套共有產權住房供地,通過加快房源供應,提升建設品質,公平合理分配,進一步穩定社會預期,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促進住房回歸居住屬性,有效推動北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運行。
一是指導各區貫徹實施,確保政策落地。做好《辦法》的政策培訓和貫徹落實工作,指導各區成立政府產權份額代持機構,編制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立項目銷售價格和份額比例評估機制等,確保政策平穩推進,順利實施。
二是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引導合理預期。通過社區宣傳、媒體報道等多種方式,對群眾關心的具體問題加強政策解讀,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繼續完善共有產權住房惠民便民地圖網上公布、工地開放日活動等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穩定社會預期。
三是加快土地供應速度,推進項目入市。北京市相關部門會同各區政府加快推進今年5萬套共有產權住房的土地供應和組織建設工作,推進項目盡快入市,加快形成有效供應,解決無房家庭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原標題: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發布 30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