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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完善土地供應政策體系 落實產業用地政策
為了推進土地資源要素精準高效配置,全面提升建設項目節約集約用地水平,日前陜西省國土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建設用地計劃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了今后各地新增用地計劃指標將與流量計劃、存量計劃使用相掛鉤,對未按掛鉤比例使用計劃的地市,將暫停受理和審批新增建設用地;反之,則給予新增計劃獎勵。
據了解,《意見》對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編制、下達、執行、考核、獎懲等各個管理環節進行了改進和優化。按照規定,今后我省將對國家下達的新增用地計劃(增量)、政策專項計劃(流量),省級確定的盤活存量建設用地計劃(存量)以及補充耕地計劃統籌管理,按照“先存量、再流量、后增量”的順序安排年度計劃指標。
同時,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實行省、市、縣分級保障制度。省級確定的重點項目,符合年度省控計劃統籌安排條件的,實行實報實銷;市、縣主導的項目,計劃指標切塊下達,由市、縣統籌。對利用存量用地和完成易地補充耕地任務先進市給予新增用地計劃獎勵。
在土地供應上,對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農業農村發展用地、農民建房用地、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用地,繼續按照中央及省上要求的數量和分配原則,優先予以保障。全省移民搬遷建設用地指標實施兜底保障。對于省上扶持發展的重點產業,確定當年度實施的基礎設施、民生工程和其他重大項目,在符合省控計劃使用條件下,實行應保盡保。各市(區)新增計劃使用必須要優先保障基礎設施、民生工程、新產業新業態建設用地項目,一般工業、商服、商品住宅項目,原則上不再安排使用新增建設用地計劃。
陜西省國土廳今后將加強計劃使用管理。每年7月和次年1月,分別對各市(區)上半年和全年的土地利用計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檢查和年度評估考核,并依據各市(區)當年增減掛鉤和盤活存量計劃使用情況、節約集約用地考核情況等,在下一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中進行計劃指標獎懲。(原標題:國土部:完善土地供應政策體系 落實產業用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