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為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構建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8月28日,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的通知,確定第一批13個試點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州、佛山、肇慶等城市。
這是繼試點推行租賃住房、租購同權政策之后,又一個發展租賃住房的相關重大政策。此前的租賃房政策主要針對商品房、國有土地,此次發布的集體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政策,則是將城鄉集體用地劃進來,擴大了建設租賃住房的土地范圍。
新政明確以集體存量土地為主,有助于激活集體用地的存量房資源,釋放更多租賃住房進入市場,平抑租房市場價格,進而拓展農村收入渠道,提高農村居民平均收入,解決“小產權房”問題,可謂是一舉多得的好政策。
經過多年的房地產開發,我國商品房存量非常大,但主要用于銷售,租賃住房比例太小,無法滿足居民的多元化需求。加之住房捆綁了諸多福利政策,市民要想獲得教育、醫療、養老、就業等社會福利待遇,前提就是要有住房和戶籍。如今推行租賃住房政策,正是為了平衡住房結構體系,減輕居民的住房壓力,改變房地產發展模式,通過購租同權消減住房捆綁政策,逐步填平不同階層的福利鴻溝。
按照此前發布的政策范圍,市場租賃住房存量不足,政府可控制房源數量太少,難以對租房市場進行有效調控。因此,從平抑租房價格的思路考慮,釋放更多的租賃房源,增加供應是最有效的市場措施,這就是利用集體用地發展租賃住房的市場基礎。
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集體用地一直處于邊緣化狀態。新政則給集體用地開了口子,可以與開發商同臺競爭,角逐租賃住房市場,成為未來房地產市場新的競爭對手和制衡力量。
目前,各地城市均有數量不等的“小產權房”,一直受制于土地政策無法解決,而新政則明確主要開發集體存量土地資源,以此或可為解決“小產權房”問題探索一條明路。通過租購同權和打造租賃住房體系,不僅可以解決懸置已久的“小產權房”難題,亦可滿足部分市民的長期租房需求,并通過增加供給平抑商品房和租房價格,改變房地產持續快速上漲的勢頭。
(原標題:集體用地發展租賃住房,有助解決“小產權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