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對很多百姓來說,其背后負載著太多的內涵,它意味著上學、就業、養老、看病、住房、土地,還有對一個城市的感情歸屬。那么,在浙江落戶需要具備什么樣的條件?在怎樣的情況下可進行戶口遷移?
日前,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涉及落戶政策和戶口遷移政策等。據了解,該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針對大家關心的問題,記者進行了一一梳理。
落戶政策因城而異
據記者注意到,浙江在《通知》中將實施因城而異分類有序的落戶政策,這意味著針對不同城區人口數量也將作不同要求。總的來說,具體要求比之前低了不少。
如流動人口總量超過本地戶籍人口三分之一且城區人口50萬以上的縣(市),可以參照實行所在設區市城區的具體落戶標準,但對合法穩定住所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
同樣,在設區市(除杭州市以外)城區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城區人口100萬以下的,可以參照縣(市)標準,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其中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具體規定,但對合法穩定住所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
城區人口100萬以上的,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
城區人口300萬以上的,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較嚴格的規定。
《通知》中還規定,杭州市要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發展需要,進一步調整完善城區的現行落戶政策,控制落戶規模和節奏,具體政策由杭州市政府研究制訂,報省政府同意后實施。
人才落戶政策進一步放寬
這幾年,浙江各地在吸引人才中,均出臺了不少有力的落戶政策。此番出爐的《通知》中,錢報記者也注意到不少篇幅針對人才落戶的優惠政策。
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全面放開的落戶政策。
對具有專業技術職稱、技能等級的人員: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更加寬松的落戶政策;實行積分落戶制度的城市,要根據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高低,合理設置傾斜性分值和權重。
國家、省“千人計劃”引進人才和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人員等高層次人才,縣級以上政府規定屬于突出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或者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特別需要的其他特殊人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不受其他條件限制。
被縣級以上政府或設區的市級以上人力社保等部門評為勞動模范、道德模范、優秀農民工、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人員:在規定期限內可以在當地申請常住戶口,不受其他條件限制。各地可以根據實際,合理確定其他有突出貢獻人員范圍和落戶規定期限。
戶口遷移政策酌情而定
除杭州市城區外,進一步放寬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等戶口遷移的條件限制。
夫妻男女雙方婚姻關系依法確認后,夫妻一方可申請將戶口遷至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配偶處。
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將戶口遷至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父母處。各地根據實際,可以對未成年子女放寬至無生活來源的未婚子女。
與城鎮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請將戶口遷至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子女處。
考取本省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的新生入學時可以申請將戶口遷至學校的學生集體戶;畢業時戶口在學校學生集體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至就(創)業地、居住地或原籍地。除本人主動申請的以外,本省籍學生考入省內大中專院校不辦理戶口遷移。
在城鎮地區(除杭州市城區外)有合法穩定住所且本省戶籍滿5年的人員,可以不受當地其他落戶條件限制,申請將戶口遷至居住地。本縣(市、區)范圍內人員進城鎮落戶的,可以進一步放寬相關條件限制。
因土地征收、房屋征遷、房屋產權轉移、離婚等原因,失去現戶口所在住址登記條件,且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申請將戶口遷至本縣(市、區)城鎮地區同意被投靠的親友處;無處投靠的,可以遷至現戶口所在地鄉鎮或社區集體戶。
對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移的農業轉移人口、新生代農民工等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人員,以及護理人員等具有專業技能、從事特殊職業群體,各地要研究制定更加寬松的落戶政策;實行積分落戶制度的城市,在積分設置上要提高相關分值、增加相應權重。
對具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等違法犯罪嫌疑、需要接受調查處理的人員,應暫緩辦理戶口遷移,由當地國家安全部門和公安機關等調查核實后決定是否準予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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