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新房交付使用后,居民只要拿到房產證就可以進行買賣等交易。但自從今年3月以來,“限售”成為多地樓市調控的新思路。日前,張家港發布房地產新政,實行限售政策,取得不動產證未滿兩年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不得轉讓,新政8月27日起實施。
新政內容共有7點,分別對土地供應條件、住宅用地供應、項目建設條件、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申報備案管理、限售政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市場秩序監管等方面作出調整。值得關注的是,新政要求,同一宗地一次性辦理申報備案均價,網簽銷售價格不得超過申報備案價格;另外,實行限售政策,取得不動產證未滿2年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得轉讓。
限售,指新購住房需取得產權證滿一定年限,可上市交易或辦理轉讓公證手續,這是繼限購、限貸等之后,多地祭出的又一大房地產調控殺手锏。3月24日,廈門率先出臺限售政策,此后多地效仿。中國指數研究院統計顯示,截至6月30日,全國出臺限售政策的城市已超過30個,各地限售期多為2至3年。(原標題:張家港限售!不動產證未滿兩年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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