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中心城區實行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本市戶籍在限購區僅有一套住房或無住房,非本市戶籍需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1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區逐月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通知原文如下:
一、限購時間、區域和對象
1.限購時間。2017年7月13日到2017年12月31日。到期后,根據房地產市場情況,決定是否延長。
2.限購區域。從長江大橋起,沿福銀高速至廬山大道立交橋交匯處,沿廬山大道向東南(含加州風情項目),至廬山大道與濂溪大道交匯處,沿濂溪大道向西,至濂溪大道與十里大道交匯處,沿九園路向西(含半山溪谷項目),至九園路與通嶺大道交匯處,沿八里湖西岸道路至八里湖北大道大橋處,沿八里湖新開河至長江,以上路段、河流與長江形成的閉合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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